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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被判借专利授权协议逃税,需缴纳134万美元公司税

发表时间: 2019-01-14 09:31:50

来源: 一品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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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凤凰科技报道,韩国最高法院周三裁定,三星电子与一家爱尔兰导管公司达成的专利授权协议是为了利用韩国爱尔兰税收协定中的特别豁免条款避税,应缴纳15亿韩元(约合134万美元)公司税。导管公司是指通常以逃避或减少税收、转移或累积利润等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

据凤凰科技报道,韩国最高法院周三裁定,三星电子与一家爱尔兰导管公司达成的专利授权协议是为了利用韩国爱尔兰税收协定中的特别豁免条款避税,应缴纳15亿韩元(约合134万美元)公司税。导管公司是指通常以逃避或减少税收、转移或累积利润等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

  韩国最高法院在周三做出了这一不利于三星的判决,结束了这桩为期5年的诉讼。三星在2013年以原告身份向韩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不过,韩国最高法院只部分支持上诉法院的裁定,认为三星应该只承担其中的15亿韩元公司税。此前,上诉法院裁定三星承担全部706亿韩元公司税。韩国最高法院认为,海外专利税应该被剔除。

  2010年,三星与美国全球IP管理公司高智发明(Intellectual Ventures)达成了一揽子专利授权合同,向后者支付3.7亿美元。高智发明称,其爱尔兰子公司IV IL是协议缔约方,所以该协议应该享受韩国爱尔兰税收协定中的公司税豁免条款。根据韩美税制,被许可人应该支付15%的许可费用作为公司税。但是,韩国税务官员称,IV IL只是一家用来避税的导管公司,因此向三星开出了706亿韩元的税单。尽管下级法院接受了三星相反的辩词,但是上诉法院推翻了判决,认定三星承担全部税款。


三星被判借专利授权协议逃税,需缴纳134万美元公司税
据凤凰科技报道,韩国最高法院周三裁定,三星电子与一家爱尔兰导管公司达成的专利授权协议是为了利用韩国爱尔兰税收协定中的特别豁免条款避税,应缴纳15亿韩元(约合134万美元)公司税。导管公司是指通常以逃避或减少税收、转移或累积利润等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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